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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西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招标公告(二次)
发布时间:2018-06-12  浏览次数:   来源:  

 

芦沟镇裴西村党群中心建设工程
招 标 公 告(二次)
1、招标条件
芦沟镇裴西村党群中心建设工程资金已落实。项目法人为芦沟镇裴西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芦沟镇裴西村党群中心建设工程
2.2工程规模:一个标段,约1082.6平方米(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①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②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的状态;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④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⑤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⑥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⑦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有意向的投标人携下列资料(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于2018年6月28日09:00至2018年7月4日17:00(每天接受报名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前往mobile365(县农委一楼西侧)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300元,不退)
(1)   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如需委托的);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被委托人社保证明;
(3)投标方承诺书(可登录mobile365网站www.uigps.com资料下载栏下载)。
本次招标资格预审,报名时需带原件核对,无法提供原件的无报名资格。
5、现场踏勘及标前会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应自行进行现场踏勘,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安全自行承担。招标会时不得提跟标的和招标程序有关问题,且不得以事先未看样或未进行咨询等任何理由反悔。
6、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7月4日17时00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湖县芦沟镇裴西村民委员会
地址:建湖县芦沟镇裴西村
联系人:朱金祥,13851176705
 
2018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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